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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加快建设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区域性国际城市、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城市、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支撑带动作用的首府城市、具有浓郁壮乡特色和亚热带风情的生态宜居城市,结合我市建筑业发展和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现就推进我市建筑业改革发展,不断提升工程治理水平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实施四个重点突破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关于南宁城市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高水平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深化改革、技术进步为动力,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动建筑业机制创新,扎实推进建筑业供给侧改革,提升工程建设治理水平,推动我市建筑业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从生产经营方式、生产要素投入、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治理制度等四个方面实施重点突破建筑业的供给侧改革,全面构建政府监督评价、企业检验评定、公众参与评议、行业自律协调的新型工程治理模式。大力推进南宁注册南宁制造南宁使用,做强做大南宁市建筑业,2020年南宁市完成建筑业产值1500亿元,特级资质企业增加到5,新建民用建筑项目执行节能标准的比例大于98%,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中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比例不低于20%,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大于85%,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小于0.6/百亿元产值。 

  二、以创新为引领,扎实推进建筑业供给侧改革 

  (三)坚持促进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改变当前建筑业低水平企业过多、建筑产品品质不高、装备水平和核心技术落后、同质化竞争严重的不利局面,提升南宁市建筑业企业的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一是创新项目建设管理模式,引导企业以工程总承包、PPP等方式参与本市、外市和境外(特别是东盟各国)的基础设施工程,通过高、新、专、精、特技术、设备和建材在南宁本地的广泛使用和制造,形成设计、施工、采购完整、有效的服务供给能力。二是以建筑业营改增为契机,推行建筑产业现代化和生产经营集约化,推行企业内部信息化统一决策和集团化集中采购,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升企业总部管控能力,推进企业间的兼并重组、企业内的优化整合。三是逐步推出建筑企业减负政策和财税金融扶持措施,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使建筑企业能够更便捷地以较低成本和多种渠道进行融资,使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研发和创新工作以及生产的改善。四是培育发展一批综合实力强、资产规模大、社会信誉好的大型建筑业企业或企业集团,大力推进南宁注册,鼓励中直、区外大型建筑业企业在我市设立子公司或通过兼并、重组本地企业方式落户我市,对全年完成建筑业产值超过一定标准的建筑业企业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四)不断提高建设领域全要素生产率。一是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本市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施工设备机具、建筑材料、建筑工法、施工现场环境、质量检测等生产要素基础数据库,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和诚信评价,编制本市推广使用、限制使用和禁止使用的技术、工艺和产品目录,向社会公布并提供信息查询和公共评价服务。二是加大建筑从业人员技能培训、设备更新、工法创新研究、研发资金投入等创新要素的投入,做好装配式结构、BIM信息模型、智能建筑机械(自动作业装置、3D打印和建筑机器人)、高强精细建材等技术的创新和应用。三是优化行业结构,扶持鼓励企业资质升级,大力发展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统筹建筑施工、工程咨询、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保险、建筑材料等工程服务企业共同创新发展,共享建筑业改革成果。四是全面推行建筑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加强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建设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分等级发布岗位技能津贴指导信息价,指导施工企业探索工人技能分级管理机制和办法,引导建筑技工主动参与教育培训和技术革新。 

  (五)稳步提高工程建设标准。强力宣贯实施工程治理三大抓手,继续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鼓励优质优价、优选队伍、优选建材,分等级开展工程设计、报价、采购、验收、结算工作,奖优罚劣,引导差异化竞争,促进工程建设实现观念升级、软件换代和硬件达标的新目标。一是树立建筑业基本形象,严格落实建筑工地一口两清三包四协议(一口,规范工地出入口围挡冲洗平台;两清,作业场地工完料清和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三包,工地出入口以及施工临时占用道路和临时用地范围内无泥土撒漏、无污水横流、无扬尘污染;四协议,病媒生物消杀协议、生活垃圾清运协议、建筑渣土运输协议和在线远程监控扬尘监测协议的签订和执行),将工地纳入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培养建筑业基本规矩,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督查和群众评议,严格落实一二三四监督工作导则,严格执行工程规范标准,落实建设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培养按图施工、达标验收的良好习惯,保证各在建工地的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形成基本完整的传力结构体系和基本稳固的构造措施,展现积极向上的建筑业文化。三是普及建筑业基本动作,加强建设工程专业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试点推广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大力推动建筑工业化进程,全面推进可视化技术交底工作,提升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和建筑技术装备水平,实现施工误差从厘米级向毫米级突破,带动工程质量的实质性提升。        

  (六)加快完善工程治理制度。将孤岛化、阶段性、运动式的工程管理模式转变为全过程、全方位、全主体的工程治理模式,加速简政放权,强化市场调节,减少中间交易成本,加大工程实体投入。深入调查城市建设管理实际情况,强化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提升城建项目计划及其建设时序安排的编制水平,按照开门编计划的原则,拓宽广大市民参与城建项目计划编制的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使城建项目计划更好地体现民情并接受公众监督。通过建设工程专业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工程后评价和工地开放日、市民监督员等制度,向社会公布建设工程管理要求、执行标准、举报方式和建设工程项目基本情况、监督抽查、工程验收结果以及建筑业诚信评价记录,为社会提供信息查询和公共评价服务。依靠大数据监管和信息公开来保障工程产品质量和建筑施工安全,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激发社会参与工程治理的热情。 

  三、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 

  (七)加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企业扶持和奖惩机制,巩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强化建设单位行为监管,全面落实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责任制,强化合同履约责任。支持企业总部及基地建设,鼓励市外建筑企业将注册地迁入我市或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机构,提升我市建筑业总体水平。强化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动态监管工作,执行严格的行业准入清出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和查处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公开,对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和个人依法处置、追责,清出一批僵尸、空壳企业。强化市、县(区)两级联动,理顺管理职能和业务关系,完善建筑市场执法检查信息系统,统一检查模式、检查内容和处罚程序,进一步规范市场执法检查行为。 

  (八)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加强报建各环节进度数据的比对分析,及时纠正标准不一致、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切实优化流程、缩短时限。在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预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促成工程规划许可在工程招标前完成。将绿化、消防、人防、防雷、环保等专业工程纳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加强清理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各类保证金,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担保机构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积极探索运用违约罚金、工程保险代替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九)改革完善招投标监督管理。完善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机制,培训扩充评审专家库,加快推进电子化招投标,有效遏制围标串标。加强落实项目法人制,督促招标人认真履行优选承包商的主体责任,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选择履约能力强、技术水平高、企业信誉好、满足建设项目合理需求的承包商。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及时修订招标文件范本,完善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申请、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备案等环节的同步电子化审查机制,加强标前、标中和标后全过程的诚信履约监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放开非国有投资招投标限制,除法定必须招标的项目外,使用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进行招标发包,以及是否进入有形市场进行交易。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招标活动由建设单位自行选择商务评审方式,可采用费率评审或其他方式评审。 

  (十)进一步构建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和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统一的建筑市场信息化平台,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从业信息及信用档案统一计入平台,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建立信用惩戒机制,将建筑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与资质管理、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工程担保、表彰评优等挂钩,达到诚信褒奖、失信惩戒目的。推动建筑市场信用档案纳入南宁市诚信体系管理,以诚信约束市场主体行为,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体系。 

  (十一)落实推进工程造价改革。建立与市场经济和大数据管理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提高造价信息采集测算的数量和质量,推进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入库工作,建立工程预算、财政评审、工程交易、结算审计等多网数据融合及互联互通工作机制,构建多元化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 

  四、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十二)健全勘察设计行业监管体系。加强勘察设计行业事中事后管理,建立起企业责任为基础、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惩奖有制度的勘察设计行业监管体系。推进我市勘察设计行业监管体系建设,规范勘察设计质量行为,落实勘察设计质量责任,使勘察设计行业质量得以稳步提高,高效服务我市城市建设。加强对建设、设计单位设计变更类型、数量、责任的分析比对及公示,建立预警机制,督促建设、设计单位切实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和设计文件质量,满足设计深度要求,提升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的综合效益。 

  (十三)提升工程监督机构战斗力。加强市本级和各县、城区、开发区(管委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人员、经费保障,推进可视化教育和层级监督指导,培育新型监督文化,提高监督队伍整体素质。通过委托行业协会和向专业机构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掘协同管理资源,加强对建筑工地动态和建筑市场秩序的常态化监控。统一使用南宁市工程监督信息系统,对行政执法的流程及其用具、用表、用语实行模板式的规范化管理,通过开展工程验收前和工程验收后的监督抽查抽测,将工程监督验收的核查时点合理地向前、向后延伸。实行工程日常巡查、工程验收、项目评优、监督督查交替轮换监督人员制度,构筑更为高效的监管平台及其拒腐防线。 

  (十四)深化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辨识、报告、评审、监测和处置制度。全面启用南宁市隐患排查治理系统,严格落实企业自查自报自改隐患的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大力推广安全平台加安全绳、长短双安全带、脚手板加水平兜网等各种形式的双保险措施,有效遏制高处坠落、坍塌等各类事故发生,创建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促进安全防护管理日常化、习惯化。 

  (十五)统筹协调建设施工与环境保护关系。建立健全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有效机制,有效提升工地扬尘污染管治执行力。推广青秀区城管通手机APP的创新做法,完善互联网+”联动机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网格化监管,鼓励有奖举报,吸引更多民众、团体更广泛地参与到扬尘防治工作中来。鼓励、引导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纳入工程招投标和工程合同的条款,加强履约监管和失信惩戒,倒逼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促进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 

  (十六)加强工程监督治理协调联动。建设、规划、城管、林园、质量技术监督、消防、环保、工信、工商、政府采购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和联合监督检查,消除监管责任盲区,积极落实停工整改、行政处罚、约谈企业法人、学习教育、停止供电、安全生产条件核查等措施,做到违规现象零容忍,形成触手必烫的火炉效应。 

  五、加快实施建筑业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十七)大力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成立市级层面的协调领导小组,出台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激励政策,探索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工程质量监管制度,精选骨干企业落户开发区、工业园区,以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工程、政府投资工程等政策性、公益性项目为突破口,因地制宜开发民族风情木结构、钢结构和混凝土结构等各类装配式建筑成套新技术,减少污染,缩短工期,提升质量。依托南宁市重大项目发展和本土化资源优势,以市场换产业,推动高、新、专、精、特建筑技术和产品的南宁制造南宁使用融合发展,从而提高南宁市建筑业以及建筑材料、装备制造业的产业化应用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完成建筑产业升级。 

  (十八)推动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创新。扎实推进我市建筑节能降耗碳工作,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应用,将绿色生态思路及技术贯穿项目的规划方案、施工图设计、实施建设、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的全过程。提倡"建筑业+互联网"模式,支持建筑企业信息技术创新。鼓励和引导我市建筑业向精益、智慧、绿色发展,加强BIM技术在我市建筑业中的研究应用。结合我市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加快BIM技术在轨道交通、市政综合管廊、绿色建筑、重大城建项目中的应用,同时在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审图等相关单位推广使用BIM技术,进一步引导和规范BIM技术在建筑行业的发展。 

  (十九)加强绿色建材的推广。在我市建设领域开展的各项评优创先工作和招投标过程中,将采用高性能混凝土、预拌砂浆作为参评、获奖或招投标优先条件。积极发展绿色建材构件,提高建筑高品质部品水平,推广一体式预制混凝土路缘石、预制混凝土检查井井筒、建筑铝合金模板、装配式铝合金结构人行天桥、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综合管廊、蒸压加气混凝土精细砌块等高品质砼构件,带动工程质量的实质性提升。支持鼓励高效节能新型墙体材料、复合保温隔热材料、新型建筑保温装饰一体化材料等新型复合墙体材料和围护结构、隔断、楼梯、楼板、整体卫浴等住宅工业化、装配式的建材部品的生产应用。 

  (二十)推动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加强与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的对接,在前期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课题研究基础上,及时出台关于开展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工作的试行意见,充分利用行业协会、骨干企业的资源和大数据技术,进一步创新风险管理模式,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现状评估,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公共服务监管水平。 

  (二十一)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协会提升自身能力,在政策咨询、安全认证、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积极承揽政府外包服务,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六、保障措施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提升工程治理水平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明确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不断提升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十三)加强资源配置。细化完善配套落实政策,加强各项政策的协调配合。加强教育培训,打造一支业务技术能力强、服务管理水平高、敢于碰硬的建设管理人才队伍。 

  (二十四)加强督导落实。制定任务分工落实方案,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实施情况的督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2016918